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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 第4章《樞密院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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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9-17 00:45:2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域多利聯合王國法例第4章
《樞密院條例》


【制定日期】2023年9月12日
【公佈日期】2023年9月12日
【執行日期】2023年9月12日

【法例沿革】
2023年9月12日 臨時國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條目】

第一部 總則
第二部 組織
第三部 樞密院會議
第四部 駁回國會動議
第五部 附則

【條例內容】

第一部 總則

第一條 本條例得引稱為《樞密院條例》。

第二條 樞密院為域多利聯合王國國王陛下 (下稱國王陛下)之秘書機關,代表國王陛下協助處理皇室事務及其他政務。


第二部 組織

第三條 樞密院設樞密院議長(下稱議長)一名,由國王陛下任免,無任期限制。議長為樞密院首長,主持樞密院會議並領導全體樞密院職員。
 甲 議長不得同時擔任國會議長或首相或副首相。

第四條 樞密院設樞密院顧問官(下稱顧問官),無名額或任期限制。顧問官由議長呈請國王陛下任免,參與樞密院會議。
 甲 根據本條例第六條至第八條任命之樞密院職員,如無另行規定,一概當然兼任樞密院顧問官。

第五條 議長可因應樞密院院務需要,增設並任免其他輔佐職員。

第六條 議長可因應樞密院院務需要,在國王陛下批准下任命非輔佐性質之樞密院職員。此等職員之規程、人選任免,如無另行規定,概由議長呈請國王陛下批准。


第七條 樞密院設掌禮大臣一名,由議長呈請國王陛下任免。掌禮大臣為王國本土域多利亞城基圍大道(下稱基圍大道)之行政首長,為代表國王陛下治理基圍大道之樞密院職員。
 甲 掌禮大臣任期為五十六日至二百日不等。如無另行規定,一概不得連續擔任。

第八條 樞密院主管王國本土之建築工程事務。
 甲 第一任樞密院議長在任期間,由議長全權管理。議長可因應樞密院院務需要,呈請國王陛下任免主管職員參與管理。
 乙 往後歷任議長是否直接管理王國本土之建築工程事務,由國王制誥另行決定。

第九條 議長或掌禮大臣或主管王國本土建築工程事務之職員未能視事時,由國王陛下任命代理人選。


第三部 樞密院會議

第十條 樞密院會議由議長召開,並根據王國法律規定,討論及決定下列事務:
 甲 議長或顧問官就國會通過之法律或具約束力議案提出之駁回動議;
 乙 王國法律規定由樞密院討論或決定之事務;
 丙 國王陛下批准樞密院討論或決定之皇室事務。

第十一條 樞密院會議表決成員(下稱表決成員)包括議長及顧問官(不論是否當然兼任者)。
 甲 樞密院議長可邀請任何其認為合適之人士列席會議。
 乙 同一時間最多只可有一名表決成員同時任職國會議員,如有多於一名表決成員同時任職國會議員,議長須提請國王陛下免去該等顧問官職務,以維持表決成員之組成符合本款規定。

第十二條 決定方式
 甲 院內事務由議長根據與會人士之共識決定,或以議長認定合理可行之任何方式決定。
 乙 表決成員可向議長提出特定事務交由表決成員以投票表決,議長須將該事務交由表決成員以投票表決。

第十三條 除另行規定外,議長可隨時命令採行閉門會議。


第四部 駁回國會動議

第十四條 樞密院會議表決成員可於國會通過特定法律或特定具約束力議案之七十二小時內提出駁回動議。議長須於駁回動議提出後七日內召開樞密院會議。
 甲 本條規定之具約束力議案,不包括國會對國王陛下政府之不信任動議。
   乙 樞密院只可對關於以下事務之法律或具約束力議案提出駁回動議:
  一 皇室或貴族事務;
  二 樞密院事務;
  三 國會制度;
  四 選舉事務。

第十五條 若樞密院於駁回動議提出後十八日內,經樞密院會議討論後,由樞密院議長決定駁回動議,該駁回案即屬生效。樞密院必須提出駁回之理據並提出修正案,交予國會覆議。

第十六條 交予國會覆議之樞密院修正案,覆議程序如下:
 甲 國會必須召開會議進行討論及以樞密院提出之修正案版本表決;
 乙 若樞密院修正案獲得全體國會議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樞密院不得駁回;
 丙 若樞密院修正案未能獲得全體國會議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國會必須召開會議進行討論及修訂。
 丁 若國會修訂案獲得全體國會議員四分之三通過,樞密院不得駁回;
 戊 若國會修訂案獲得全體國會議員二分之一以上但不足四分之三通過,國會可就其修訂案向樞密院提交書面解釋,提請樞密院考慮通過。
  一 經樞密院會議討論後,由樞密院議長決定是否接納國會最新提交之修訂案。樞密院議長之決定視為對國會修訂案是否通過之最終決定。

第五部 附則

第十七條 樞密院內部規程,或王國法律未有作出規定之其他事宜,其方式及程序由樞密院議長決定。
 甲 若有需要,樞密院議長應取得國王陛下批准。

第十八條   本條例由國會通過成立,此後任何修訂或廢除須由樞密院會議之全體表決成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或由樞密院議長提交國會表決通過。

第十九條 本條例自公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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